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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优势:外包机构需在2024年7月31日提出备案申请?

作者:联动优势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联动优势官网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简称“协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规范收单外包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这一举措对于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主要内容

外包机构备案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并完整、准确地登记合作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简称“持牌机构”)。对于已备案外包机构与持牌机构业务合作关系发生变更的,需及时更新合作关系信息。

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备案:持牌机构需加强合作外包机构管理,确保存量合作外包机构按期完成备案。未按期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有序终止业务合作。

风险信息管理:持牌机构应及时更新已停止业务合作或业务合作内容发生变更的外包机构信息,并在业务合作中发生风险时,按自律要求将外包机构风险信息报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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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外包市场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下不断发展壮大。然而,部分收单机构对合作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管理出现了弱化,未将全量合作信息报送协会。此外,外包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如准入审核不严、未备案外包机构比例较高、外包机构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等。

备案管理的重要性

截至今年5月28日,已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超过2.73万家,其中聚合支付机构达576家。协会取消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名单超330家,备案状态显示为失效。另有15家机构备案名称中备注了ST字样,备案状态显示为拟取消状态。

推动收单机构及时全量向协会报送合作外包机构信息、合作外包机构备案稳步达标,是外包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通知》强调了持牌机构的责任是“谁的外包机构谁负责原则”,持牌机构应按时完成合作外包机构信息登记工作,推动外包机构主动有序申请备案,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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